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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号: 431100051/2018-05281 分类:  
发文机关: 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: 2018-10-31
名称: 永州市公安局荣获全市“文明标兵单位”荣誉称号
文号 :    
永州市公安局荣获全市“文明标兵单位”荣誉称号
2018-10-31           来源: 【字体:   打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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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永州市委、市政府授予市公安局“文明标兵单位”荣誉称号,并予以表彰。

2015年以来,永州市公安局始终坚持政治建警,紧紧围绕公安主业主责,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,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跨越发展、长足发展。

在忠诚担当上,永州市公安局始终坚持“公安机关是政治机关,首先要讲政治;公安机关是纪律部队,首先要守纪律”的理念,全体民警始终保持“组织要我干啥我就干啥、组织要我啥干我就啥干”的绝对忠诚,始终保持入党之初的政治信仰、从警之初的为民情怀。201712月,永州市委、市政府作出学习永州公安精神的决定,号召全市各级各部门大力弘扬永州公安“不妄称第一,不甘居第二”的进取精神。

在主业主责上,永州市公安局坚持打击开路、防范为本,把侦破打击贯穿公安工作始终,在永州上空形成持续高压严打态势。2015年以来,全市刑事案件破案率每年都在50%以上,均高居全省第一。永州市公安局建立了“科技信息多点支撑、治安要素多网管控、前端感知多层叠加、打防手段多维拓展、社会力量多元共治”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,全市刑事发案连年大幅下降,全省推广永州经验。

在管理服务上,永州市公安局牢牢把握人民过上美好生活这一目标导向,推出“放管服”改革便民利民二十条重大措施,努力在实现更高质量、更有效率、更加公平、更可持续的发展中彰显公安作为,让公安改革成果更多惠及永州百姓。永州市公安局在全省第一个建立新型智能统一受立案工作机制,群众报警或查询案件受理情况、办理进程,就象到ATM机自助存取款一样方便快捷,让最关注案件的人来监督公安执法,有效解决群众报警难、监督难问题。

永州市公安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,全力把永州打造成全省最稳定最安全最有序的治安高地、平安绿洲,人民群众安全感、满意度大幅提升。永州公安民调逐年攀升,2015年排名全省第三,2016年全省第二,2017年升至全省第一。永州警务评议2015年全省第二、2016年全省第一、2017年全省第一。在2015年、2016年、2017年永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32个工作部门年度工作审议评价中,市公安局均以高出97分的高分实现三连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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