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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号: 431100051/2018-04878 分类:  
发文机关: 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: 2018-02-06
名称: 蓝山:持枪打鸟不成  反被治安拘留
文号 :    
蓝山:持枪打鸟不成  反被治安拘留
2018-02-02           来源: 【字体:   打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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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0日,蓝山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成功查获一起非法携带枪支案,行政拘留一人。  

13014时许,接匿名群众报警称:西埠头村有人持枪打鸟。城南所值班民警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,随后将彭某、唐某余口头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查。经查实:201813012时许,彭某、唐某余驾车去雷某生家后,雷某生将非法携带的气枪放在彭某车上,准备去打鸟。期间雷某生因有事中途下车,而后被民警查获,收缴枪支一把,子弹51个。雷某生因迫于压力主动到派出所自首。另查明:2017818,因雷某生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案,被桂阳县公安局行政拘留。  

目前,该违法人员雷某生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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